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及配套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帮助企业完成申报条件自查、核心与引导指标填报、建设方案编制,一键生成标准化项目评估报告。
零碳工厂建设覆盖"科学算碳—源头减碳—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销与信息披露"六大维度,构建全流程近零排放体系。
建立标准化碳排放核算体系,满足MRV(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核算边界、方法、佐证完整闭环。
推动分布式光伏、绿色微电网、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3项核心指标全部归属本类别,是零碳建设第一优先级。
聚焦生产环节能效提升与固碳,含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节能装备应用占比、碳清除率三项引导指标。
全产业链绿色联动,含产品碳足迹分析占比、零碳供应链管理项数,建设期满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达100%。
搭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考核能碳数据自动采集率、系统功能完整度(13项核心功能),实现实时监测预警。
建立常态化披露机制,通过ESG报告公开碳排放数据;碳抵销仅认可CCER或ITMOs,保障减排真实性。
| 核心指标 | 基本要求 | 目标要求 |
|---|---|---|
| 单位能耗碳排放 tCO₂/tce |
≤1.8 | ≤0.2 |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 |
≥30% | ≥95% |
|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 物理认定量占比 % |
≥10% 算力设施不设基本要求 |
≥35% |
请选择申报主体类型,逐项确认是否符合申报基本条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拥有专属供配电、制冷系统,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
三大核心指标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和约束性,实行"一票否决"。请填报基准年(2025年)实际数据。
计算公式:全厂二氧化碳总排放量 ÷ 综合能源消费量
计算公式:非化石能源折标总量 ÷ 不含原料用能的综合能源消费量 × 100%
计算公式:物理认定电量 ÷ 总用电量 × 100%
8项引导指标覆盖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销与信息披露四大类别,验收时应较申报时持续改善。
按照《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要求填写,统计基准年统一锁定2025年全年数据。
| 核心指标 | 基准年(2025) | 2026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2028年目标 | 2029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 单位能耗碳排放 (tCO₂/tce) |
||||||
| 非化石能源 消费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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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认定量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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